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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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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8-08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文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范慧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周永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尤敏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郑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尤敏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建英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10:00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赵彦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经征求公司相关股东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江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程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关于监事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参会职工代表讨论,一致决定选举陈程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陈程程女士将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陈程程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符合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程程,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17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总裁办工作。

  陈程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文谦先生、范慧群女士、周永革先生、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尤敏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建英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善炳先生、独立董事张凯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马善炳先生、张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一: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谦,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就职于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担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浙江威星智能计量仪表研究所所长、理事。

  黄文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30,090,600股,占总股本23.1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慧群,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杭州第二化纤厂、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担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威星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威星智能计量仪表研究所理事。

  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920,600股,占总股本13.0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慧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革,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入职中国燃气集团,曾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预算采购部副总经理、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燃气广西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分管公司安全运营、客服、增值服务等业务。兼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广西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等。现任本公司董事。

  周永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华兵,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曾获中国人寿湖北荆州分公司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奖,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先进工作者、中国人寿总公司“优秀管理干部”、中国人寿营销 20 年“功勋奖”、中国人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尚未完成登记上市);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立威,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年4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作,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导。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鲍立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鲍立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尤敏卫,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6月至2007年12月在天健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0年7月至今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尤敏卫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建英,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作,现任一级计量师。曾获浙江省首届青年科技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浙江省计量管理创新一等奖、浙江省计量技术创新一等奖等荣誉。

  郑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建英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朱智盈女士、江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程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赵彦华女士、徐光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赵彦华女士、徐光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智盈,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11月进入本公司营销中心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8年1月至今担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朱智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50股,占总股本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海燕,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2009年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企业律师;2009年至2012年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监事。

  江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黄文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范慧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永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尤敏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郑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江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颜冰玮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49”。

  2、投票简称为“威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表决意见”栏目中填写选举票数或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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