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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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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公司”或“发行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 年9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约定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张行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5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75,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联席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张家港行本次公开发行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8年11月9日(T-1日)结束,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18年11月12日(T日)结束。

  根据2018年11月8日(T-2日)公布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张行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张行转债本次发行25.0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500万张,网下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张行转债7,220,306张,共计722,030,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8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张行转债总计为249,154,000元(2,491,54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7%,网上中签率为0.356971011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697,967,040张,配号总数为69796704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006979670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18 年11月1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18年11月14日(T+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张行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共收到209笔有效A类申购,均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共收到43笔有效B类申购,均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A类申购数量为2,196,800,000张、有效B类申购数量为328,500,000张,合计2,525,300,000张。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A类申购配售的张行转债总计为14,114,330张,配售比例为0.6424949927%;网下向机构投资者B类申购配售的张行转债总计为1,173,820张,配售比例为0.3573272451%。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返还定金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8年11月16日(T+4日)前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如下表所示),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张行转债”。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张行转债。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张行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并由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8年11月16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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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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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4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张行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8年11月8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512-56961859

  联系人:张平、陶鹰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电话:021-38966571、0755-8249226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631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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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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