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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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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暨补充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4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暨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8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11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评估报告尚未作出正式版本,公司决定暂时取消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待拿到评估报告后公司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补充更正内容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有两个议案,因此设置总议案。现取消一项议案后,只剩一项议案,如果股东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或者对该单项议案进行投票,如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取消议案后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只剩一项议案,即《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因该承诺是控股股东做出并申请延期,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除了上述内容以外,公司于2018 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取消议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4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00~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8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11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8年11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由于该承诺是控股股东做出并申请延期,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而且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等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

  联系人:牛卓

  电 话:0755-86360201

  传 真:0755-86360206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本公司无优先股,因此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如股东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或者对该单项议案进行投票,如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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