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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聚金”)的通知,获悉天津聚金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为其与山东信托之间签订的《山东信托-智汇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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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天津聚金本次将所持有公司的130,000,000股质押给山东信托,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7日,现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津聚金共持有公司股份907,029,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本次质押的1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33%,占公司总股本的2.43%。天津聚金已累计质押745,560,00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3.96%。
天津聚金、天津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润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1,81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3%,目前累计质押955,560,001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63.63%,占公司总股本的17.90%。
三、备查文件
1、通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