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份变动不属于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018年9月26日晚间,公司收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结构变化的通知函》:2018年9月26日,安邦集团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签署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安邦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7,938,430股股份转让给安邦人寿;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养老”)与安邦人寿签署了《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安邦养老将其持有的公司6,049,416股股份转让给安邦人寿。
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8-027号。
2018年11月8日,公司收到安邦集团发来的《通知函》:关于安邦集团、安邦养老将所持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安邦人寿的事宜,已经办理完成,过户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
本次股份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