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持股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下一步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0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6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该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问泽鑫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截至目前,问泽鑫先生的股份减持区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未超出计划数量范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本次减持后,问泽鸿先生及问泽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问泽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没有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没有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问泽鑫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