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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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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核准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7 号

  本基金募集核准日期:2005年7月1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5年9月27日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自2011年9月26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27日起兼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7月8日至2017年9月4日兼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11日起兼任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3日起兼任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苏静然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农业、家电、食品饮料行业研究。2014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8月11日担任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30日起兼任本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蒋伯龙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9月27日至2008年7月11日。

  况群峰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6年9月14日至2008年10月21日

  陆文俊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至2013年8月30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3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3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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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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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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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2)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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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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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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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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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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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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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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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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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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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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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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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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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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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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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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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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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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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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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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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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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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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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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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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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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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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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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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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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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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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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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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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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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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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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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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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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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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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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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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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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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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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0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2) 北京钱景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1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11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2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4)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

  四、 基金的名称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公司,同时通过优化风险收益配比以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A股以及监管机构授权的其他市场的股票资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债等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含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以及现金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投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比例须符合《基金法》的规定。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在价值创造主导的投资理念指导下,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为主,同时也通过辅助性的主动类别资产配置,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债券资产以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1.股票投资策略

  从估值至上的价值投资理念出发,本基金坚持以具有价值创造优势和估值优势的公司作为个股选择的主要目标。

  在宏观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行业经济秩序呈现出非均衡的特征,只有那些以价值增长为核心的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本基金以严格的价值创造评估为基础,精选个股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首先根据公司的商业模式、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因素,分析公司目前的价值创造力;

  (2)根据宏观经济趋势、产业发展周期、产品生命周期、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竞争优势等影响企业成长能力的因素,分析企业未来的价值创造力;

  (3)运用适合中国资本市场实际的定量估值体系,对企业的估值水平进行评估;

  (4)根据严格的量化指标构建股票投资的备选库,在把握宏观经济和行业趋势的同时,我公司主要以竞争力分析、价值指标、增长率等指标选择进入股票备选库的个股,即通过对经济数据和经济政策的分析,对主要经济变量做出预测,作为股票选择的基础;通过对行业增长前景和行业结构的分析,预测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通过价值指标来衡量公司的价格是高估还是低估,主要采用指标包括P/B、P/E等;在建立股票库后,根据企业基本面(当前的价值创造力)、成长趋势(未来的价值创造力)和企业当前的估值水平对个股进行综合评级;并根据公司价值创造力和公司成长的不同特征,将股票分类;

  (5)基于对股票的分类和个股的综合评级水平,遵循基金投资组合构建原则及风格特征形成最终的股票投资组合。

  在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过程中,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企业的估值水平、核心竞争力以及市场预期三个方面的因素:

  1)估值水平

  本基金认为股票估值水平的高低最终将会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因此本基金将对公司的估值优势进行评级,将那些估值水平具备国内市场甚至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公司锁定为我们的投资目标。由于驱动公司价值创造的因素不同,本基金将借鉴国际上通用的估值理念,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所处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指标(PE、PB、EV/EBITDA等指标以及DCF模型)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甄选出估值水平在国内市场或者国际市场具备竞争力的公司作为投资对象。

  2)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素质方面的考察,我们不但要根据企业现有的业务组合和盈利能力评估企业当前的价值创造能力,还要根据宏观经济趋势、产业发展周期、产品生命周期、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竞争优势等影响企业成长能力的因素,分析企业未来的价值创造力。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能够为公司带来超越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因此本基金将投资对象锁定为具有价值创造优势的公司。在考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过程中, 首先由行业研究员根据行业的特点总结出行业内的公司关键成功要素,交由整个投资团队进行讨论,并确定影响行业内上市公司的几个关键成功因素;其次研究员在具体研究公司时,围绕行业的关键成功因素,总结出公司可能的核心竞争能力,然后由投资研究团队进行可模仿性检验、可持久性检验、专用性检验、可替代检验和竞争优势检验,识别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并进行评分;最后,按照不同的权重进行加权,根据得分的多少确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强弱。

  3)市场预期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不但关注公司的估值水平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带来的价值创造力,而且关注市场预期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将市场预期作为个股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由于股票价格反映的是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因此包含公司未来基本面信息的市场预期就成为驱动股价变化的驱动因素,这些市场预期反映未来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基本面的重要事件,它将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催化或者抑制公司的股价,因此,能够清楚地了解市场各参与主体之间的预期及预期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基金管理人把握好对公司的估值水平与时机。

  根据企业价值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评估,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倾向于选择以下四类公司:

  1)上游具备垄断性质的资源型企业,能够分享中国以及世界经济的增长,通过“量增价升”来提升公司业绩;

  2)在中国经济资源环境下具备全球范围的竞争力,并且管理层有能力将这种竞争力发展为相对全球范围内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3)具有品牌溢价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能够锁定相对于竞争对手更高的利润率;

  4)具有清晰明确的发展策略,管理层具备强有力的执行能力,作为行业的整合者出现,能够穿越经济周期。

  由于本基金坚持估值至上的投资理念,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具有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风格特征,因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可能形成较高的行业集中度,从而出现投资组合流动性下降的风险和承担较高非系统风险,本基金将结合行业整体估值水平评估、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对股票投资组合的行业分布进行适度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将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根据利率预期调整久期

  久期调整是根据对基准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本基金将久期调整视为获取稳定债券收益的关键。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和研究利率走势和收益率期限结构,为积极债券投资提供基础。利率的变化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息息相关,研究利率走势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现实可行性。这是债券投资组合的战略配置基础。

  (2)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期确定组合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进一步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可能的变化形态,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我们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我们将可能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我们将可能采用两端策略。梯形策略则是把组合平均分配在收益率曲线不同的点上,一般在预测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3)根据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包括各市场债券及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根据各市场、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流动性及信用风险,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自下而上”的精选混合基金,力求借助基金管理人在股票选择上所具备的经验和能力,通过精选个股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但是鉴于中国股市目前仍具备新兴市场波动性较大的特征,因此也将类别资产的主动性配置作为基金投资的辅助策略。

  本基金在做类别资产的主动性配置时所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整体市场估值水平、市场预期、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利率水平、货币供应量、制度因素。

  在整体市场估值水平方面,本基金主要关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高低以及市场整体盈利增长速度的高低;在市场预期方面,本基金将主要考虑驱动股票市场向上或者向下的驱动因素以及各市场主体之间市场预期之间的差距;在宏观经济方面,本基金主要关注GDP、工业增加值以及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在利率水平方面,主要关注由于市场收益率水平变化引起的资本成本的变化;在政策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其他产业政策的变动。

  除以上考虑因素外,在做类别资产的主动性配置时我们也会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累积的经验,以应对突发事件、财报季节效应以及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所形成的短期市场波动。

  4.风险收益相匹配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实现风险的识别、度量和控制,通过调整风险结构,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本基金在投资中利用Barra多因子模型优化投资组合,将与行业、投资风格密切相关的风险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借助主动选股获利,通过优化组合增强超额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申购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

  2、赎回费

  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

  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电子交易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可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约定。

  5.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6.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7.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中,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释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6、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7、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及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9、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0、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1、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12、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3、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华泰证券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8年11月12日起,招商银行、华泰证券开始代理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6305)的销售业务。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在本基金发行期间,参加华泰证券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

  ■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费率享有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华泰证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4、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华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华泰证券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华泰证券公告为准。

  6、如本基金发行时间调整,费率优惠期间将随之调整,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7、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转债B级”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基金代码:150144)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基金代码:161826)、“转债A级”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基金代码:150143)及“转债B级”份额将进行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1月8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人密切关注转债B级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目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本基金优先满足转债A级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和约定应得收益。在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可能归零,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果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归零,依据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原则和计算公式,转债B级份额持有人在折算后所持有的转债B级份额数量也将归零。

  三、本基金转债B级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如本基金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转债B级份额的杠杆倍数将由目前的约4倍降低为初始的3.33倍,相应地,转债B级份额的份额净值随母基金份额净值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减小。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某交易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该交易日即为折算触发日。由于折算基准日为折算触发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折算基准日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银华转债份额净值波动,导致转债B级份额净值相应波动,从而使得折算基准日的转债B级份额净值与折算触发日转债B级份额净值以及折算阈值0.450元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变为同时包括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由于折算后份额数取整计算而导致相应的不足1份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本基金在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暂停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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