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证券简称:科达洁能公告编号:2018-07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办公大楼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跃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
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并获得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马钰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99证券简称:科达洁能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若以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如后续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则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回购的进展情况及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情况等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券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2)申报日期:2018年11月8日-2018年12月23日(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李跃进、冯欣
(4)联系电话:0757-23833869
(5)传真号码:0757-23836498
(6)邮箱:600499@kedachina.com.cn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