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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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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8-058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与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签署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二)本协议是意向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三)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说明。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8年11月6日,公司与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签署了《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各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利用各方资源优势相互促进提升在各自行业的竞争力,共同开展艺术培训及乐器销售、承办艺术文化活动,共同促进音乐文化教育的普及。

  本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来根据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合作方一介绍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2312453719

  2、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黎家河

  4、注册资本:1亿元整(人民币)

  5、成立日期: 1996年06月26日

  6、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201-208房

  7、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陆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利物业是全国领先的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立志于在全国打造领先的人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目前在全国151个大中城市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1002余个,管理面积超过2.3亿平方米,管理辐射人口数超1000万。

  8、保利物业与珠江钢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保利物业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作方二介绍

  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乐教育”)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JK3Y7F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吴兰玉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05日

  6、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8656

  7、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培训、美术培训、音乐培训、武术培训、书法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电脑软硬件、工艺品、纸制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居护理用品、服装鞋帽、环保设备、批发及其他商品批发、零售;图书、杂志、报刊等印刷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和乐教育为保利物业旗下专注于艺术教育及幼儿教育的全国性教育企业,在全国55个城市布局青少年宫、幼儿园、国际学校等产品。目前已经开业28个幼儿园及8个青少年宫,并计划逐步储备并创办200至300所直营幼儿园,100至200家艺术青少年宫,3至5所国际学校。

  8、和乐教育与珠江钢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和乐教育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1: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方2: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艺术教育培训合作

  甲乙各方同意,在艺术教育培训板块开展战略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由甲方2与乙方在甲方2的和乐幼儿园系统及/或和乐艺术青少年宫系统联合开办、运营、研发相关的艺术课程;

  (2)由甲方1与乙方在甲方1管理之物业内外向客户推荐上述课程;

  (3)双方根据市场共同研发推广艺术培训课程及产品;

  (4)发挥双方资源优势,甲方乙方合作开办艺术教育社区店,双方探讨管理运营体系,乙方为社区店提供教学乐器、教学课程,甲方为社区店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支持,负责向社区居民宣传、推广、普及音乐文化教育,社区居民子女和社区学校学生报名可享受优惠。

  2、乐器销售合作

  甲乙各方同意,在乐器销售板块开展战略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给予甲方专属优惠,甲方自用之乐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产品;

  (2)甲方将在其自有渠道代销乙方之产品,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代销条件不差于任何第三方;

  (3)甲方配合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对乙方产品及服务进行品牌宣传。

  3、艺术文化活动合作

  甲乙各方同意,在艺术赛事、音乐会等文化活动板块开展战略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乙方将乙方主办及运营之钢琴大赛、音乐会等艺术文化活动在甲方1管理之物业范围及甲方2管理之学校、艺术青少年宫范围向客户推荐,以募集艺术文化活动的参与人员及提高艺术文化活动的参与度与知名度;

  (2)乙方配合甲方将甲方主办之赛事在乙方拥有的渠道推广,以募集艺术赛事的参与人员及提高艺术赛事的参与度与知名度;

  (3)后续条件许可时,甲乙方共同举办及运营钢琴大赛、音乐会等文化活动;

  (4)乙方将定期、不定期组织艺术中心师生举办各类音乐文化演出活动,或邀请音乐家、相关专家学者到社区举办音乐会、讲座等活动;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推广等方面支持。

  (三)保密

  甲乙各方同意,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向其他方透露。

  (四)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各方可就合作事宜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五)其他

  1、本协议为双方就建立上述合作而达成的一致意向。其他未约定事宜,甲乙各方可以签署补充条款进行约定。

  2、本协议一式陆份,合同三方各执贰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保利物业、和乐教育和珠江钢琴各具行业优势,保利物业是全国领先的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和乐教育为保利物业旗下专注于艺术教育及幼儿教育的全国性教育企业,珠江钢琴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钢琴产品创新能力和全球规模领先的生产能力,音乐教育培训业务是珠江钢琴的战略业务之一,近年来公司加速推进全国艺术教育业务布局,本次协议各方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音乐文化教育的普及,提升国民音乐文化素养,对促进国内艺术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珠江钢琴的品牌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和推广具有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未约定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协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

  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和乐教育有限公司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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