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5.3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2018年11月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董事:赵延成、李志发、牟月辉、李广林、何瑜鹏;
公司监事:信虎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翟斌、朱京良、张建忠、戴小科、冯浩宇。
(二)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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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后,上述增持主体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市场投资者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即二级市场)买入。
(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8年11月6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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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增持主体法定期限内不减持股份。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