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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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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股票代码:600125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创业大厦A座2716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合格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为545,983.25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9.6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8,449.46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的有息债务规模较低,且以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88,911.90万元、160,539.35万元、328,639.15万元和332,602.2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0.59%、64.93%、92.76%和92.90%;流动比率分别为2.42、2.66、1.57和1.50;速动比率分别为1.18、0.99、0.54和0.67。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17年末出现显著下降、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超过90%,主要因前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11月到期,故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所致。发行人速动比率及流动比率较低,负债结构以短期流动负债为主,资产流动性较弱,主要系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物流企业,主要资产以特种集装箱为主;同时,公司利用其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保持较大规模的经营性负债以优化公司现金周转状况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40%、32.94%、40.14%和39.60%,从总体负债情况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低。此外,发行人由于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拥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融资能力。但若未来公司因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流动负债中经营性负债较高、有息负债水平极低的现状不能有效保持,则较大的流动负债规模会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

  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234,774.88万元、249,449.88万元、304,687.86万元和336,865.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06%、33.23%、34.52%和37.26%,为发行人各项资产中占比最高的科目。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铁路特种集装箱。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顺应行业需求发展,持续加大干散货箱、框架式罐箱、沥青罐箱等特种箱的购建力度,固定资产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特种集装箱发送量的快速增加及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利润的稳步增长,但若未来因铁路特种集装箱货运行业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未能对市场需求形成有效反映,导致公司保有的特种集装箱可收回金额持续下跌,则公司固定资产将面临一定的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近年来,铁路特种集装箱运输物流业务已逐步成为公司的战略性核心业务板块,公司为巩固行业地位、保持竞争优势,在报告期内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顺应行业需求发展,持续加大干散货箱、框架式罐箱、沥青罐箱等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种箱购建力度,资本支出保持较大规模。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大,这将对公司的投融资管理能力提出一定的考验。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在进一步拓宽公司收入来源的同时,也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形成一定的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形成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从事的铁路交通运输业务受宏观经济整体景气程度的影响较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由于铁路运输主要下游行业为煤炭、粮食、矿石、化工产品等大宗能源及大宗商品行业,大部分均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景气程度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2008年后,受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出现快速增长,带动建筑、交通运输、机械、装备制造、汽车以及家电等行业高速发展,铁路货运量呈现大幅增长、进入高速发展期;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宏观调控思路由“稳增长”向“调结构”转变,国内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三期叠加”对于中国经济产生压力,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出现显著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2017年,我国GDP增速分别为6.9%、6.7%、6.9%,均未超过7.0%。虽然在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影响下,2017年度国内宏观经济有所复苏,但若未来因国内去杠杆政策不断深化、房地产行业调控持续趋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或其他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宏观经济持续处于下行周期,则可能对发行人的整体业务及盈利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8.29%、7.71%、5.70%和6.62%,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明显下降,主要系毛利较低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规模不断增大、占比明显提高所致。预计随着发行人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的继续扩大,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仍会有所下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净利润保持良好水平,毛利率下降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但若未来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下滑,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可能进一步减弱,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形成负面影响。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开展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360,697.43万元、375,811.69万元、889,667.96万元和568,517.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11%、59.53%、76.15%和74.11%。公司委托加工贸易业务产品较为单一,主要为钢材产品,收入及利润水平受钢材价格的影响较大。钢铁行业属于产能过剩现象突出的行业之一,行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过度竞争情况严峻。近年来,中国国内钢材产品整体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根据中钢协发布的钢材综合价格指数,2015年,受行业产能过剩加剧的影响,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由年初的81.91点大幅下降至年末的54.48点,降幅达到33.49%,指数下探至历史最低水平;2016年,得益于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大力推进,钢材综合价格快速回升,截至2016年12月末,指数升至99.51点,较年初上升71.21%;2017年,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呈现震荡上升的态势,至12月末升至121.80点,较年初增长23.25%。虽然近年来内受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国内钢材产品价格出现显著上涨,且公司高度重视开展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的风险把控,并严格限制业务规模,但在钢铁产品整体供求关系波动较大的背景下,若未来因政策性、周期性因素导致钢材产品价格出现不利变动,仍将不可避免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八、我国铁路运输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由铁道部统一管理,受政策影响程度较高,市场化程度较低。2013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道部撤销、组建铁路总公司,铁路运输行业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截至目前,在铁路运输行业的很多方面仍然主要由国家政策进行管控。在铁路运输价格方面,目前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国家发改委对货运价格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及收费标准。目前,公司作为铁路系统内全面经营铁路特种集装箱资产及业务的重要主体,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但未来随着铁路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铁路货运的定价规则、清算制度等相关政策体系均可能发生较大的调整变化,从而可能对公司成长性及经营状况、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九、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十、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由于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使合格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的风险、或者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风险,并面临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的流动性风险。

  十二、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表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评级机构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十三、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四、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使合格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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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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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及核准

  (一)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2018年9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0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本次债券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与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铁龙01。

  债券代码:15501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5亿元(含7.5亿元人民币)。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债券认购单位: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簿记管理人: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起息日:2018年11月7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或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合格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明

  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创业大厦A座2716号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

  联系人:畅晓东

  电话:0411-82810881

  传真:0411-82816639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项目负责人:辛志军、孙尹爱

  电话:010-59026651

  传真:010-59026604

  2、分销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徐峻峰

  电话:010-66235786

  传真:010-66235730

  3、分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张杨、朱夏

  电话: 010-59013793

  传真: 010-59013945

  (三)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宜、赖积鹏

  电话:0411-82739276

  传真:0411-82739270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李哲、侯阳

  电话:010-52682718

  传真:010-52682555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杨汝睿

  电话:010-59026649

  传真:010-59026604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人:王进取、李镭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名: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账号:【】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表示铁龙物流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表示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公司是我国全面经营铁路特种集装箱资产及业务的重要主体,目前特种集装箱种类丰富,并开展货物门到门的全程物流,可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2)公司拥有沙鲅铁路经营权,依托营口港的区位优势及吞吐量优势,公司积极开展运贸一体化业务。

  3)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实施新的《铁路货物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试行)》,未来随着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公司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有望得以提升。

  4)公司债务负担较轻,盈利能力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健。

  2、关注

  1)铁路运输行业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同时持续受到汽运、海运等运输方式的竞争,近几年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波动较大。

  2)公司特种集装箱业务、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的线上费率主要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公司在业务定价方面缺乏一定自主权。

  3)公司房地产项目竣工时间较早,但尚未去化完毕,项目存在一定的去化压力。

  4)随着委托加工贸易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盈利能力有所下滑。

  (三)跟踪评级安排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行业地位显著,与国内大部分大、中型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已获得授信总额约为200,000.00万元,已使用额度为57,200.00万元,未使用额度142,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共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共计1只,为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6.00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未偿还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未偿付债券情况

  ■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债券及截至2018年6月末仍在存续阶段的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发行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3铁龙02),发行规模6.00亿元,票面利率为3.77%,期限为3年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13铁龙02尚未到期,存续期内均正常付息。

  (四)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5月9日,公司发行13铁龙01,募集资金7.50亿元;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发行13铁龙02,募集资金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两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3铁龙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13铁龙0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4〕1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的两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135,00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均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6.00亿元,发行人2018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60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99%,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的累计最高公司债券余额为21.00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升至38.46%,亦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TIELONG CONTAINER LOGISTICS CO., LTD.

  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创业大厦A座2716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

  法定代表人:辛明

  注册资本:1,305,521,874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72744N

  所属行业:铁路运输业

  设立日期:1993年02月16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股票代码:600125

  经营范围:铁、公、水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货物装卸;设备租赁;集装箱现场维修;承办陆路、水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报验、相关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物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销售蔬菜、果品、肉、蛋、禽及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畅晓东

  电话:0411-82810881

  传真:0411-82816639

  邮编:116001

  二、发行人设立及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公司设立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起改用现名),公司设立于1993年2月,是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发[1992]48号文批准,由沈阳铁路局大连铁路分局(后改制为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辽宁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于1993年2月2日出具的验字【1993】031号《验资报告书》,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000万股。

  2、1994年减资

  1994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函字【1994】52号文批准,公司回购361.2万股内部职工股并予以注销。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638.8万股。

  3、1996年增资

  1996年10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发【1996】65号文批准,公司股东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现金资产以1.90:1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1,400万股,对公司增资扩股。根据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7年10月6日出具的大中会验字【1997】第7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公司股本增加1,4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变为7,038.8万股。

  4、1998年A股上市

  1998年4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因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48号及证监发字【1998】49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故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根据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4月28日出具的大中会验字【1998】第1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4月28日,公司股本增加1,4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9,538.8万股。

  5、199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98年1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原有股本9,538.8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2月10日出具的大中会验字【1998】第3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为19,077.60万股。

  6、2003年配股

  2003年8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82号文核准,公司以2001年末的总股本19,07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实施配股,共计配售A股3,023.28万股。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8月22日出具的中兴宇验字【2003】60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8月21日,公司总股本变为22,100.88万股。

  7、200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4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66,302,640股。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6月28日出具的中兴宇验字【2004】600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为287,311,440股。

  8、2005年名称及控股股东变更

  2005年1月,经国家财政部财建【2004】444号文批准,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3,645,000股中的68,954,746股无偿划转给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545,254股无偿划转给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原股东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2,019,159股全部无偿划转给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8,954,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200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

  2005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287,311,44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送红股28,731,144股;以股本溢价增加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143,655,720股。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6月10日出具的中兴宇验字【2005】600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为459,698,304股。

  10、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3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459,698,3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2,875,42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06,822,880股。

  11、2006年送股

  2006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5年末总股本459,698,30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进行送股。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6月16日出具的中兴宇验字【2006】第600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为597,607,795股。

  12、2007年送股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597,607,795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进行送股。根据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6月15日出具的万会业字【2007】第100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为776,890,134股。

  13、2007年增发

  2007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1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增发A股59,982,862股。根据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12月28日出具的万会业字【2007】第151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12月28日,公司的总股本变为836,872,996股。

  14、200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67,374,599股。根据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5月14日出具的万会业字【2008】第229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5月5日,公司总股本变为1,004,247,595股。

  15、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股本溢价增加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301,274,279股。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4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变为1,305,521,874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铁路总公司,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交易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交易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交易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不存在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未发生由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状况。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为1,305,521,8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权结构图及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图

  ■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5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大连铁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原大连铁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月更名;中铁铁龙冷链发展有限公司为原中铁铁龙(大连)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4月更名。

  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截至2017年末的总资产、总负债及净资产,以及2017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主要的合营、联营企业共6家,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参股公司

  ■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截至2017年末的总资产、总负债及净资产,以及2017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207,554,700股,持股比例为15.90%。

  集装箱运输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吴云天,注册资本为390,617.5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510室,经营范围为:集装箱铁路运输;集装箱多式联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集装箱、集装箱专用车辆、集装箱专用设施、铁路篷布的销售、租赁;货物仓储、装卸、包装、配送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集装箱运输公司是铁路总公司中欧班列统一经营服务平台、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主要负责集装箱购置、租赁、维修;铁路箱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集装箱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接取送达、堆存保管;中欧中亚集装箱国际联运班列经营与客户服务等工作。集装箱运输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打造世界一流现代物流企业为目标,秉承“诚信、担当、和合、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追求、以客户满意为标准”的经营理念,依靠人才和信息化两大基础,积极推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箱管箱修三大品牌建设,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荣获“AAAAA”级物流企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国先进物流企业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截至2018年6月末,集装箱运输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总公司通过集装箱运输公司、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合计30.01%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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