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7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有关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809,9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57%,成交最高价为14.6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4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为282,495,246.83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7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三安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三安电子为三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51,301,092股股份,累计质押96,900,000股股份;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累计质押1,031,260,000股股份。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124,4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38%),累计质押1,128,16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72.08%。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进行股票补充质押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