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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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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18-15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传票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63,382.9元,此外被告还应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9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传媒”)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安徽电视台”)支付拖欠的版权许可费及相关费用共计42,163,382.9元,并要求安徽电视台支付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8号)。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30日,霍尔果斯强视传媒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8)皖01民初1656号),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姓名: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8:40分

  应到处所: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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