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2018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9)。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8年10月18日)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8年10月18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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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31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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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