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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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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9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东陈华云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名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企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25,842,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名城企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31,04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2018年11月2日,公司接到通知,陈华云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本次陈华云女士质押股份为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本次股份办理质押后,陈华云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36,000,000股,占名城企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4.33%,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是陈华云女士为名城企业集团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相关协议项下的债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名城企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情形,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经向名城企业集团了解得知,名城企业集团对于股权质押建立有完善的动态监控机制,根据监控情况及时做出风险判断,并通过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例如购回了结合约(还款)、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9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2018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477,259.62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37.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新增借款相关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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