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123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0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