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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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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1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40号)和2011年7月25日《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545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创业板市场的特殊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场内外份额申购赎回对价方式、业务规则等不同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是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面临创业板市场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则差异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技术失败风险等,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曾兼任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成曦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交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金运作专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7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27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5月4日起任职)、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5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

  刘树荣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基金会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核算部基金核算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运作支持专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王建军先生,管理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至2016年7月5日。

  3、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张胜记先生、王建军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量化基金组合部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指数及增强投资部总经理、量化策略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行业研究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王建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3)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4)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5)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孔亚楠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729

  网址:http://www.dfzq.com.cn

  (6)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7)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8)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10)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1)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3)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20657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20515593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15)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16) 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1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8)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9)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20)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1)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23)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4)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5)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6)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zqsd.com.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3、场外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二)登记结算机构

  1、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4008058058

  传真:(0755)25987122

  2、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收,计算方法如下:

  H1=E1×0.03%÷当年天数

  H1为ETF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1为前一日创业板ETF基金资产净值

  ET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指数使用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个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6万元,即不足人民币6万元则按照6万元收取。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其他各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场内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场外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参考当时市场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相关交易成本水平,收取一定的申购费和/或赎回费并归入基金资产,力争覆盖场外现金申赎引起的证券交易费用。当前的申购、赎回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0.05%

  赎回费率:0.1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申购费与赎回费均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经公告后实施。

  (2)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通用的计算方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整数位,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赎回费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由于场内与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上的差异,本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份额净值所支付、取得的场外申购、赎回现金对价,与场内申购、赎回所支付、取得的对价方式不同。投资者可自行判断并选择适合自身的申购赎回场所、方式。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5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 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

  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对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六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公告如下:

  一、初始份额配比上限

  本基金第六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为7/3。

  二、聚盈B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11月9日开放聚盈B的赎回但不开放聚盈B的申购,聚盈B的份额总规模上限为4亿。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优先级份额聚盈A(以下简称“聚盈A”)以及进取级份额聚盈B(以下简称“聚盈B”)。聚盈A于2018年11月9日当天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聚盈B于2018年11月9日当天仅开放赎回业务(不开放转换转出业务)。

  自2017年2月13日起,聚盈A在申购开放日已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自2017年11月10日起,聚盈B在开放日已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如有调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易方达微理财)和直销中心可办理聚盈A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和聚盈B的赎回业务。淘宝理财和非直销销售机构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特别提示:

  关于聚盈A:

  (1)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聚盈A自本基金认购期首日起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两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工作日为聚盈A的赎回开放日,该日只开放聚盈A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在非聚盈A赎回开放日,投资者无法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聚盈A基金份额;在聚盈A赎回开放日,如投资者未申请赎回或赎回失败,未申请转换转出或转换转出失败,只能持有基金份额至下一赎回开放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2)聚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在扣除聚盈A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聚盈B享有,基金资产的亏损以聚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聚盈B首先承担,在基金资产出现较大损失的情况下,聚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聚盈A的本金和约定收益。本期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将于2018年11月12日前公告。

  (3)正常情况下,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的首个工作日,立足于控制基金杠杆上限的目的,需要对聚盈A与聚盈B份额配比进行比例上限控制,此时,聚盈A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既有份额被强制按比例赎回的风险。

  (4)在聚盈A的单个赎回开放日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发生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时,聚盈A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因延期办理的赎回份额参与基金份额折算而导致新增基金份额未能赎回的风险。

  关于聚盈B:

  (1)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聚盈B自本基金认购期首日起每1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一个工作日。在非聚盈B开放日,投资者无法申请赎回聚盈B基金份额;在聚盈B开放日,如投资者未申请赎回或赎回失败,只能持有基金份额至下一聚盈B的开放日申请赎回。

  (2)聚盈B相当于杠杆融资进行债券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甚至亏损至零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聚盈B开放日的交易确认完成后,聚盈B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时,经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2.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聚盈A于2018年11月9日当天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聚盈B于2018年11月9日当天开放赎回业务(不开放转换转出业务)。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易方达微理财)和淘宝理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8:00至15:00,本公司直销中心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以直销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情况,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办理赎回时,每级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若发生强制赎回,不受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级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若某笔赎回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以及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某一份额级别的份额上限,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1)聚盈A和聚盈B赎回费率如下: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聚盈A的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一般情况下以赎回开放日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发生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时,按照延期赎回申请的办理日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聚盈B的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以受理申请当日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聚盈A、聚盈B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聚盈A为转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聚盈A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易方达微理财)等销售机构进行聚盈A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聚盈A基金份额10,000 份,持有9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140=10,14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14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140.00-0.00)×0%÷(1+0%)=0.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140.00-0.00=10,140.0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140.00÷1.000=10,140.00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次仅开放聚盈A转换转出业务。其中聚盈A为转换转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换转入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聚盈A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聚盈A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级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指聚盈B的开放日及聚盈A的赎回开放日)内的各级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之和(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具体处理方式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

  11)当日的聚盈A转换转出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暂停接受转换转出申请等措施。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出申请等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网址:e.efunds.com.cn

  其他:易方达基金e钱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易方达微理财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5)淘宝理财(点击查看“我的资产-其他理财资产”进行查询和赎回操作)

  网址:licai.taobao.com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易方达微理财)和直销中心可办理聚盈A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和聚盈B的赎回业务。淘宝理财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5.2非直销销售机构

  (1)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2) 蚂蚁基金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上述非直销销售机构仅为聚盈A的销售机构,本次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暂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聚盈A和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聚盈A于2018年11月9日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聚盈B于2018年11月9日开放赎回业务及自2017年2月13日起在申购开放日暂停办理聚盈A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和自2017年11月10日起在开放日暂停办理聚盈B申购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A和聚盈B进行份额折算。聚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聚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聚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期终止日(正常情况下该日为聚盈B的开放日,T日)的前2个工作日(T-2日)。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聚盈B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聚盈B的开放日前,基金管理人将确定并提前公告聚盈B的份额规模上限。一般情况下,聚盈A的份额规模上限为m倍聚盈B的份额规模上限(对于第六个运作周期,m为7/3)。

  (4)基金管理人以2018年11月9日作为聚盈A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日和聚盈B赎回申请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申请日的下一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有关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6)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本基金将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8)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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