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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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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6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6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32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3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9年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19年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赵飚先生、田俊先生、郭春丽女士、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8400元/月,年度合计10.08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龙超先生、母景平先生、刘锡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核查意见》;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6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2019年度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以下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32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3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70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

  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19年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批发与销售;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8年9月30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984.93万元,净资产为 22,045.23万元,2018年1-9月净利润为486.0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2亿元,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42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4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三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1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心堂为全资子公司鸿云药业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一心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一心堂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东兴证券对一心堂为鸿云药业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71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

  计机构的公告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72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

  2018年11月2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664,569股新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9.08元/股,发行数量为47,169,8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9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209,993.8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依据公司2018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8年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股资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0,903.5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字(2018)160003号《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年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3月6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3.57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截至2018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06.3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06.2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005.8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005.8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039.75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额为112.02万元,包括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12.02万元。

  三、本次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1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4日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5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8日到期。

  2018年1月5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5日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9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8日到期。

  2018年1月18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18日使用人民币5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19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23日到期。

  2018年1月31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三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7日到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

  2018年4月10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 同》,于2018年4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

  2018年4月11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4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

  2018年5月4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11日到期。

  2018年5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二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分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8月4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8月4日到期。

  2018年8月16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四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分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0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0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1月31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

  2018年2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14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21日到期。

  2018年3月26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3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3月2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5日到期。

  2018年4月1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4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22日到期。

  2018年5月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11日到期。

  2018年5月9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JG813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88803),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8日到期。

  2018年6月2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6月2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2日。

  2018年8月2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8月2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10月8日到期。

  2018年8月30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8月30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2018年10月25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0月26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0月26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5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7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

  2018年11月2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1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4日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5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8日到期。

  2018年1月5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5日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9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8日到期。

  2018年1月18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18日使用人民币5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19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23日到期。

  2018年1月31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三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7日到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

  2018年4月10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 同》,于2018年4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

  2018年4月11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4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

  2018年5月4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11日到期。

  2018年5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二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分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8月4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8月4日到期。

  2018年8月16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四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分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0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0日到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7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1月31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月31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日到期。

  2018年2月4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14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21日到期。

  2018年3月26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3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3月27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5日到期。

  2018年4月1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4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4月1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22日到期。

  2018年5月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11日到期。

  2018年5月9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5月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JG813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88803),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8日到期。

  2018年6月2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6月2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2日。

  2018年8月27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8月2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1),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8日,该产品已于2018年10月8日到期。

  2018年8月30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8月30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2018年10月25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于2018年10月26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902),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0月26日,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

  五、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亦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使用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本次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上述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有效期内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74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云鸿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以房屋租金合计不超过260万元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鸿房地产”)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办公与商铺用房,房屋租期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租赁期1年,公司将与云鸿房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8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821号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5,126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2月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及阮鸿献女儿阮圣翔分别持有云鸿房地产99.22%、0.78%股权,云鸿房地产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关联方云鸿房地产的房屋为正常营运之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所租赁房屋具备基本的生产办公设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与云鸿房地产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累积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41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向关联方云鸿房地产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事项已经一心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心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一心堂向关联方云鸿房地产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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