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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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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8-05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Hisense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认购理财产品

  ■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以及 2018 年 1 月 18 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7日及2018年5月7日之公告,关于2017浦发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五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六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七份理财协议及2018浦发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海信(北京)电器及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据此向浦发银行(作为发行人)以总认购金额人民币440,0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520,434,012元注1)认购理财产品。

  董事会欣然宣布,除了2017浦发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五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六份理财协议、2017浦发银行第七份理财协议及2018浦发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之外,于2018年11月1日,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海信(北京)电器订立2018浦发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以认购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相等于约90,063,720港元注2)认购2018浦发银行第二项理财产品。本集团动用其闲置资金支付该等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2018浦发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

  ■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不会对本公司的中小型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

  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2018浦发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将合并计算。该等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按合并计算基准超过5% 但低于25%。因此,该等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公司及浦发银行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及空调器的制造及销售。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持牌银行。浦发银行之主要业务包括提供企业和个人服务、资金营运、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托和融资租赁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

  注:

  1. 此金额为按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7日及2018年5月7日之公告内被使用的汇率由人民币兑换成的港元金额之总和。该兑换仅作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2. 此金额已按人民币计值的金额已按0.88826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本公司已取得印有本公司新中文名称「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营业执照。但本公 司仍有待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以反映本公司更 改中英文名称,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汤业国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18年11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汤业国先生、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及王云利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金泉先生、钟耕深先生及张世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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