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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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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2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0,000股,涉及人数3人,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1.24%,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8.06元/股;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涉及9位激励对象,注销期权510,000份。

  2、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42,838,100股变更为742,718,100股。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3名激励对象合计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9名激励对象合计51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

  2、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9月9日披露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1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淑俊、谭英、李刚等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0,000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1.24%,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8.0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54人调整为151人。

  (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季广莹、谢炯、陈振、黄鑫灿、韩子敬、贺智平、张硕、刘建伟、张祖全等9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10,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05人调整为96人,股票期权由5,677,500份调整为5,167,500份。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0302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1月1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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