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拟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社会公众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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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10月 29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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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