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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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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8号楼(绿地中心A座)A区10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等条款,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2018年5月2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凤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7号),对本次交易予以核准。

  2018年6月12日,华麒通信99.997%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8年6月15日,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了众环验字(2018)010045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高升控股已向刘凤琴等26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合计66,856,456股,新增注册资本66,856,456.00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华麒通信99.997%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635,336.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88,491,792.00元。

  根据以上情况及此前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635,336元。

  变更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8,491,792元。

  2、第十八条

  增加如下内容:

  2018年5月2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凤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7号)。根据前述核准,公司已向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凤琴等共55名自然人以及君丰华益发行66,856,456股,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10月26日。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将由1,021,635,336股变更为1,088,491,792股。

  3、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1,635,33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变更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8,491,79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11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18号),要求公司于10月29日前回复并披露。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因公司全体董事和持续督导机构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核查,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11月1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号)。

  因各方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为保证此次核查内容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于2018年11月6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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