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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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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40,000万元(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4,444.44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826%;按照回购金额20,000万元(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2,222.2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9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斜土路2899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丽萍、魏晶晶

  联系电话:021-64685982

  联系传真:021-6487960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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