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依据2018年10月31日《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西安城墙全球星空时尚模特大赛活动等项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西曲财发[2018]72号),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确认收到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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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至今,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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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15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专项用于西安城墙全球星空时尚模特大赛活动舞美、音响等设备及合作制作、差旅、宣传等费用补贴;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的2017年旅游发展基金厕所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以及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厕所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2017年省级旅游宣传补助经费5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