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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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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尊惠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7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惠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产管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李君女士,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银行账户管理岗,从事银行间市场资金交易工作;2010年8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交易工作。2013年01月至2014年05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02月至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品牌传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担任鹏华弘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5月担任鹏华兴利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华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益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兴盛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鹏华兴锐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2月至2018年06月担任鹏华兴康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5月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9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3月担任鹏华尊惠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兴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李君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3年01月至2014年05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02月至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品牌传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1月担任鹏华弘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5月担任鹏华兴利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华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益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兴盛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鹏华兴锐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2月至2018年06月担任鹏华兴康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5月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9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兴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6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兴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无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62,522.3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1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64只开放式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305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邱泽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china.cn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0338或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0756)

  网址:www.crbank.com.cn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95573/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8)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zqsd.com.cn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唐伟城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尊惠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债券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在股票、债券和货币等资产间进行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除传统股票投资策略外,本基金通过对定向增发项目的研究,利用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选择能够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增发项目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收益。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4)定向增发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通过精选项目、组合比例控制、决策频率控制和逆向投资理念等手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投资具有合理折价的增发能够取得明显的超额收益,带来稳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定向增发策略将投资于定向增发项目,并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时卖出,同时投资于一部分增发驱动的二级市场股票增强收益。

  具体来说,增发驱动的二级市场股票包括:1)已发布定向增发预案,但尚未完成的上市公司;2)已经完成定向增发,但增发股票仍处于限售期的上市公司;3)定向增发的股票限售期结束,但限售期结束后不超过6个月的上市公司。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商紧密合作,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力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而中证全债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4月01日起至0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尊惠A

  ■

  尊惠C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认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因基金合同变更,对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3、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九部分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十部分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关于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8年11月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 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环保A级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期间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237,场内简称“环保A级”)将于2018年11月2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8年11月5日开市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1月5日环保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1月2日的环保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环保A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差异,因此2018年1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互联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期间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245,场内简称“互联A”)将于2018年11月2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8年11月5日开市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1月5日互联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1月2日的互联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互联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差异,因此2018 年1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8年11月02日,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鹏华酒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8年11月02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将于2018年11月02日上午开市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1月02日鹏华酒A、鹏华酒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1月01日的鹏华酒A、鹏华酒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1.048元,2018年11月02日当日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特别提示:近日鹏华酒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酒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酒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2、鹏华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酒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酒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酒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酒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4、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分拆为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鹏华酒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酒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酒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酒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酒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7、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鹏华酒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8年11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酒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8年11月01日起调整为4.5%。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2日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 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 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2018年11月0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1月02日复牌首日酒A、酒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8年11月01日的酒A、酒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48元。2018年11月02日当日酒A和酒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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