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9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9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 本次工商变更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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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X003879117
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根华
注册资本:108,127.21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营业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限天津分公司生产)。(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