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君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知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703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8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财务总监李文武先生、财务部经理童知秋先生、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亚兰女士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8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
(四)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俊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8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通知》中的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通知》中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报表格式,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之相关规定,执行的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并作为明细项目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三)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四)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五)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七)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八)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九)利润表中在原“财务费用”项目下以正数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已披露的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亦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8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