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8-11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5:00至2018年10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 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公司股份51,2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2,001,407股的26.700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44,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51,25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公司股份8,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1,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和预计公司与天津力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1,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钟泳律师、陈少宏律师

  3.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8-11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陈良先生、董事韩雪松先生,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贾华章先生、王文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选举王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选举王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即2020年11月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文广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