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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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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71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柴永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朕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淘汰现存的落后产能,并抓住机遇进行环保搬迁和升级改造:

  1、公司位于湖北十堰的双星东风轮胎子公司于三季度开始全面停产,实施环保搬迁并升级改造成“工业4.0”智能化工厂;

  2、青岛老厂区环保搬迁至董家口基地的部分产能尚未达产导致单胎制造费用增加;

  3、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乘用车子午胎“工业4.0”示范基地项目部分工序处于调试和优化阶段,生产耗用的原材料高于一般水平。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降低。湖北十堰基地新建的“工业4.0”智能化工厂预计于2019年6月将陆续试产;随着项目达产和产能利用率的逐步提升,原料消耗将得到优化,公司盈利将相应改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67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柴永森、李勇、张军华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补充提名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苏明先生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王怀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怀国先生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

  个人简历

  1、苏明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学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1995年8月-2015年3月先后任海尔空调产品经理、海尔洗衣机产品总监、海尔工贸总经理、海尔空调产品总监、RRS净水平台品牌总监。

  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怀国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2017年8月至今任双星智能装备本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兼任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金科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8月-2013年12月先后任海尔模具制造部部长、海尔模具汽车模具事业部部长、海尔模具供应链平台总监。

  王怀国先生持有本公司15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68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通过锦湖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69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宗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

  由于刘宗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宗良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刘宗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宗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74,002股,其中包含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刘宗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锁定。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王怀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苏明先生和王怀国先生的个人简历请参阅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子公司,以下简称“锦湖轮胎”)达成合作意向,拟通过锦湖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销售双星轮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

  鉴于本次交易的对象锦湖轮胎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去年未发生同类交易。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最终以5票同意、3票回避(回避表决的董事为柴永森、李勇、张军华)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KUMHO TIRE CO., INC

  住所: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号(素村洞)

  代表者:金宗镐

  股本:46.6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6月30日)

  主营业务: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双星集团的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持股45%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锦湖轮胎的总资产约为265.7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为58.52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69.80亿元人民币。

  3、锦湖轮胎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锦湖轮胎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手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锦湖轮胎向公司购买双星轮胎并通过其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销售双星轮胎。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将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公司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本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通过锦湖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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