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常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应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10,607,790.19元,比期初数减少43.4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固定资产以现金结算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612,955,607.45元,比期初数增加121.2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浙江时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3、在建工程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72,768,319.79 元,比期初数增加32.01%,其主要原因是:购买设备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6,848,987.82元,比期初数增加1350.3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074,094.91元,比期初数增加388.11%,其主要原因是: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欧洲天汽模公司)及TQM North America,Inc(北美模具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6、税金及附加:本期税金及附加为12,838,204.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97%,其主要原因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核算会计科目由管理费用变更为税金及附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财务费用为34,437,292.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7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增加及资金成本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6,562,353.2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8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改善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为103,298,356.1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12.4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利润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本期其他收益为1,937,230.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转入其他收益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营业外收入为8,836,680.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50%,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转入其他收益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营业外支出为2,466,312.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6.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2,847,907.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1.1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客户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本期投入及存出保函保证金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9,340,612.0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3.8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8,134,724.9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8.0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银行长期借款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0,319,149.59元,其主要原因为对外投资增加,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38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15:30在公司4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0月26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常世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订《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备案事宜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以及解除限售比例;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故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上述对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1月15日14:50在公司105会议室举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3)。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39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15:30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靖伟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初步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4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决定就公司拟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天汽模
公司证券代码:002510
公司法定代表人:常世平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伟
公司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公司邮政编码:300308
公司联系电话:022-24895297
公司联系传真:022-24895279
电子信箱:zq@tqm.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截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3)。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谢利锦,男,197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11月8日和11月9日的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24895297
联系传真:022-24895279
联系人:任伟、孟宪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谢利锦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4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4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 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楼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证券部 邮编:300308
联系人:任伟、孟宪坤
联系电话:022-24895297
联系传真:022-24895279
5、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0”,投票简称为“汽模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说明:
1、请在对提案1.00-3.00投票选择时在“表决情况”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对该表决事项按弃权处理。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10 证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