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浩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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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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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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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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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2月,本公司因股东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分别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公告。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正在编制及更新申报材料。
2、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天津云科科技合伙企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北控智能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名称已确定为西藏北控智能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9月15日,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智临电气出资1,000 万元设立西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披露了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中设立子公司西藏北控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情况。前述两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尚未办理完毕。
4、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于2018年10月23日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
5、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按照《上市规则》第 13.2.18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 1 天,2018年10月29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开市起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金宇”变更为“金宇车城”;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0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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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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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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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猛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