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文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期末远期结售汇合约确认的浮动收益减少。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4.20%,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贴现,应收票据下降较大。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下降66.46%,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131.12%,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47.0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 60.41%,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金额较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93.23%,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较大。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77.20%,主要原因是期末套期工具浮动亏损较期初减少。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19.54%,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加的长期借款金额较大。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9.6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剑铜业本期收到铜冶炼工艺升级改造专项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50.82%,主要原因是套期工具期末浮动盈利金额减少,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长57.26%,主要原因是本期安全生产费用计提金额大于使用金额。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118.25%,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结构调整及汇兑损失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65.29%,主要原因是上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较大。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53.1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及其他政府补助增加。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91.09%,主要原因是上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子公司金剑铜业纳入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主要原因是非高度有效期货套期保值本期亏损。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350.7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其他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收入增加。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67.68%,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幅较大,相应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较大。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113.53%,主要原因是本期高度有效电铜套期保值浮动亏损,而上期浮动盈利。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104.19%,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同时本期存货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
杨 军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8-04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于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于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8-04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前董事会秘书室于2018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明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8-04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自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内容,即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前后主要内容的变化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⑧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1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