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碧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5.5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2、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9.6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搬迁费用以及预付地铁集团播音导向经营权费用增加;

  3、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34.9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

  4、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125.0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产用于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5、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34.0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部分房产用于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6、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77.7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对粤传媒大厦投入;

  7、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31.4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上年期末增加的发行业务预收款在本报告期结转;

  8、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上年末预提的职工年终奖;

  9、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9.31%,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税费;

  10、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71.18%,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2.48%,主要是本报告期报业收入下降导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2.81%,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6.1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人工成本降低;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34%,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两厂合一搬迁费用;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46.12%,主要是本报告期(第三季度)公司子公司增加研发项目,研发人员增加对应人工费用增加;

  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9.25%,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费用减少;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41.4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加大;

  8、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56.0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取得印刷发行补助经费4,000万;

  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1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10、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48.8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收益减少(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处置北京房产,本报告期无此项);

  1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4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减少;

  1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6.37%,主要是本报告期诉讼费用减少导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加186.26%,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6.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收到印刷发行补助经费4000万元,上年同期出售房产缴纳税费4,244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

  2、年初至报告期末,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4.23%,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73.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分派现金股利,上年同期无此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信息参见后表。

  (二)关于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

  1.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力求挽回公司损失。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对香榭丽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利润承诺追偿工作。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新媒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083),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7)粤01刑初228号】,判决如下:

  (1)被告单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一千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一千一百万元。

  (2)被告人叶玫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3)被告人乔旭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4)被告人周思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5)追缴被告单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违法所得4.95亿元,其中包括追缴被告人叶玫、乔旭东及被告单位其他原股东的违法所得及收益,发还被害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上述单位、个人分别予以退赔。公安机关已查封、扣押、冻结的上述单位、个人及相关违法所得获得者的财物作为该项判决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二审尚未审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后续工作计划及解决方案

  (1)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

  公司将在法院出具香榭丽原股东合同诈骗案件生效判决之后,继续积极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要求全体被告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履行前述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盈利承诺追偿等相关工作进展。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会议由董事长钟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065)于2018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7)。《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68)于2018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最新修订后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际参会监事三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065)于2018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68)于2018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议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二)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三)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

  目;

  (四)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五)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六)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七)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八)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九)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关于更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东方花旗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尹璐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花旗委派保荐代表人汪岳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尹璐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东方花旗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彭果先生和汪岳先生。

  东方花旗对公司上市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但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花旗仍需进行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工作。

  附:汪岳先生简历

  汪岳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东方花旗证券资深业务总监。投行从业年限十五年,主要项目经历:现场负责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工作,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曾负责数十家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安利股份、亚夏汽车、桑乐金、辉隆股份、GQY视讯、辉丰股份、罗莱家纺、智云股份、壹桥苗业、美亚光电、银河电子、红宝丽等。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 传 媒                           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