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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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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陈冬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胡升荣、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束行农,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 (1)2018年6月29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8,482,207,9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6,361,733.78元人民币,已于2018年8月8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18 年 9月发放优先股南银优2股息共计人民1.95亿元(含税),本公司在计算 2018 年9月30日“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分子均扣减了上述已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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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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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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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银优2                                                                    单位:股

  ■

  §3 经营情况分析

  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170.97亿元,较年初增加759.34亿元,增幅6.65%;存款总额7,603.14亿元,较年初增加376.91亿元,增幅5.22%;贷款总额4,669.40亿元,较年初增加779.88亿元,增幅20.05%。

  经营效益符合预期。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01.39亿元,同比增加9.35亿元,增幅10.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4亿元,同比增加11.41亿元,增幅15.35%;基本每股收益1.01元,同比增幅14.77%。

  监管指标总体良好。截止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12.72%,成本收入比27.36%,拨备覆盖率442.75%,不良贷款率0.89%。

  §4 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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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中国银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常银监复〔2018〕20号)《中国银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开业的批复》,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于2018年7月18日开业。

  (2)根据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宿银监复〔2018〕41号)《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开业的批复》,泗洪支行于2018年8月1日开业。

  (3)根据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泰银监复〔2018〕63号)《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开业的批复》,泰州海陵支行于2018年9月28日获批开业。

  (4) 2017年8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18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详见2018年9月29日公司上交所公告(http://www.sse.com.cn)。

  4.3  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无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5 补充财务数据

  5.1 公司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

  5.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将进一步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详见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5.3 公司补充财务指标

  ■

  5.4 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5.5 母公司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8-038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在公司科教创新园召开。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陈冬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国别风险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对国别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股权质押管理,规范股权质押的办理流程、完善管理措施,按照《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拟于 2018年12月24日向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1票面股息率4.5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5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2442亿元(含税)。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提名沈永明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沈永明先生简历: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永明先生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任职资格还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8-039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科教创新园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7人,朱秋娅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委托沈永建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拟于 2018年12月24日向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1票面股息率4.5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5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2442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的议案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监管机构现场检查的要求,公司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公司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五项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8-040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于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银保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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