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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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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竹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白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收购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飞途假期”)51%的股权。报告期内,武汉飞途假期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7月11日取得新营业执照。因此,公司自2018年7月起合并武汉飞途假期的财务报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发布《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70,208,59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2日。截止2018年7月2日,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

  2、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449.35万元向自然人吴海玲与葛倩购买武汉飞途假期51%的股权。同日,广之旅与吴海玲、葛倩及武汉飞途假期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关于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报告期内,武汉飞途假期就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性质变更等事宜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7月11日取得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竹筠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8-057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竹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18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仍以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资方案为依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的金额固定,而效益工资则有一定的限额,并在限额范围内与公司经营情况挂钩。此外,根据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的情况,经过考核,公司还将在限额范围内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经营考核奖励。

  由于公司董事陈白羽女士和郑定全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关联关系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冯劲先生、张竹筠先生、李峰先生、康宽永先生、田秋生先生、唐清泉先生及吴向能先生以7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18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公告》)。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与万豪国际管理公司所签订的酒店管理合同将于2018年10月31日期限届满,为保障中国大酒店经营的持续稳定和提升发展,促进公司“品牌+管理+资本”专业化酒店运作平台的打造和构建,同意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大酒店的经营管理,并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中国大酒店需按协议向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管理合作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届满10年之日或公司不再拥有中国大酒店控制权之日两者中孰短期限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8-058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8-059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合同名称: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及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签订的《酒店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或“本协议”)。

  2、本次委托管理协议经公司、岭南酒店、中国大酒店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鉴于岭南酒店与中国大酒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管理协议在履约过程中基本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与万豪国际管理公司所签订的酒店管理合同将于2018年10月31日期限届满,为保障中国大酒店经营的持续稳定和提升发展,促进公司“品牌+管理+资本”专业化酒店运作平台的打造和构建,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大酒店的经营管理,并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中国大酒店需按协议向岭南酒店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管理合作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届满10年之日或公司不再拥有中国大酒店控制权之日两者中孰短期限止。

  根据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日公司与岭南酒店、中国大酒店在公司办公地点签署了《酒店委托管理协议》。本协议经公司、岭南酒店、中国大酒店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鉴于岭南酒店和中国大酒店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的总金额预计不高于20,000万元,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当事人

  本次委托管理协议为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及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签订的三方协议。除公司外,合同另外两方当事人的情况如下:

  (一)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峰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1262-64室

  5、主营业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票务服务;海味干货零售;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棋牌服务;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名片印制服务;邮政代办业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电脑喷绘、晒图服务;冷冻肉零售;广告业;酒店从业人员培训;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语言培训;文具用品零售;花盆栽培植物零售;礼品鲜花零售;花卉出租服务;游艺娱乐用品零售;水产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商务文印服务;蔬菜零售;健身服务;翻译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水果零售;干果、坚果零售;卫生洁具零售;生活清洗、消毒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充值卡销售;室内非射击类、非球类、非棋牌类的竞技娱乐活动(不含电子游艺、攀岩、蹦床);洗衣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旅客票务代理;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行李搬运服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灯光设备租赁;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办公服务;蛋类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酒店住宿服务(旅业);歌舞厅娱乐活动;复印服务;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印刷;理发服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日式餐、料理服务;游泳馆;烟草制品零售;中餐服务;餐饮配送服务;自助餐服务;酒类零售;快餐服务;西餐服务;甜品制售;美容服务。

  6、关联关系:岭南酒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岭南酒店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领前的民族酒店品牌运营管理商,荣获中国饭店业协会金鼎奖“2017年度十佳饭店集团”、2017-2018年度中国饭店金马奖“十佳中国酒店管理公司”,管理规模位列中国饭店集团60强。岭南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专业的酒店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

  (二)中国大酒店

  1、公司名称:中国大酒店

  2、法定代表人:陈瑞明

  3、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5、主营业务:票务服务;商务文印服务;停车场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洗衣服务;保龄球服务;健身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桑拿、汗蒸;中餐服务;冷热饮品制售;酒类零售;散装食品零售;游泳馆;乳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酒吧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西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保健按摩。

  6、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大酒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中国大酒店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我国首批五星级酒店之一,是广州高端商务政务会议、宴会接待的重要场所。中国大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对上述两方合同当事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均具有控制权,合同履约的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最近三年公司与岭南酒店、中国大酒店未发生此类委托管理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委托事项

  岭南酒店为酒店管理专业化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的经验,为实现对公司的效益回报,公司全权委托岭南酒店对中国大酒店进行经营管理。

  (二)各方权利义务

  公司作为协议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

  1、公司保证将采取一切其有能力采取的行动保护本协议授予岭南酒店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平稳经营管理中国大酒店的权利;

  2、公司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已办妥其所属的中国大酒店经营所需的各种权证和手续;

  3、经营专用账户和营运资金: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为中国大酒店的经营专用账户提供足额的营运资金。

  4、公司有权要求岭南酒店在具体实施前事先提交中国大酒店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有权审批岭南酒店提交的目标酒店扩建、改建计划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并监督岭南酒店执行上述计划或方案;

  6、公司通过与岭南酒店定期会晤的方式,对中国大酒店的经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

  岭南酒店作为协议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

  1、岭南酒店按照五星级酒店标准,结合中国大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建立运营标准和程序,对中国大酒店进行管理;

  2、岭南酒店派驻由具有高星级酒店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到中国大酒店进行经营管理;

  3、岭南酒店享有组织中国大酒店经营的权力;

  4、岭南酒店有义务将中国大酒店的营销工作纳入其包括中央预订系统在内的统一的营销渠道中,通过规模效应和集团化产品组合与分销途径为中国大酒店做好对外促销和营销推广工作。

  (三)合同金额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目标酒店按以下项目计取管理费:

  1、基本管理费按中国大酒店每月营业收入的1.5%计算;

  2、奖励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为按中国大酒店每年度经营利润率计算当年的奖励管理费率,并根据奖励管理费率的比例在当年的经营利润中计提奖励管理费。

  3、中央预订费按岭南酒店与中国大酒店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执行。

  (四)结算方式

  1、在每一个公历月份结束后的15天内,岭南酒店向公司提交一份财务报表。公司在收到该份报表后15天内,自中国大酒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基本管理费和中央预订费至岭南酒店指定账户。

  2、在每一个公历年度结束后15天内,岭南酒店向公司提交一份财务报表。公司在收到这份报表后10天后,自中国大酒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按约定标准计算的奖励管理费至岭南酒店指定账户。

  (五)合同签署时间

  本协议于2018年10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签署。

  (六)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公司、岭南酒店、中国大酒店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履行期限

  自2018年11月1日之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或公司不再拥有中国大酒店控制权之日两者中孰短期限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和效力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及主张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发生争议时,一方在收到对方送达要求协商的书面请求后应立即开始与对方协商。如果争议各方协商后的30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委托管理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旅游产业一体化、分层次管理的发展战略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各产业的协同发展;有利于保障中国大酒店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及促进服务品质提升;有利于公司打造酒店产业多元化发展平台,进一步增强岭南酒店的品牌轻资产输出拓展能力。

  2、根据中国大酒店与万豪国际管理公司所签订的酒店管理合同,2015至2017年度期间,因中国大酒店每年向万豪国际管理公司支付各项费用而计入中国大酒店财务报表成本费用科目的金额分别为1,142.28万元、1,120.10万元及1,148.43万元。中国大酒店自2017年2月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中国大酒店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上述向万豪国际管理公司支付的费用影响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成本费用的金额为1,148.43万元。

  鉴于岭南酒店和中国大酒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18年11月1日公司委托岭南酒店对中国大酒店进行经营管理后,公司合并报表中将无上述成本费用支出。

  3、鉴于岭南酒店和中国大酒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管理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委托管理协议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鉴于岭南酒店和中国大酒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管理协议在履约过程中基本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本协议的总金额预计不高于20,000万元,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岭南酒店及中国大酒店签订的《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8-060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卫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经参与表决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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