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久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长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7.6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7.76%,主要原因系预付土地款项转入存货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5.77%,主要原因系增加合作项目保证金及相关付款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2.83%,主要原因系新项目开工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8.63%,主要原因系合作项目增多,参股公司相应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0.27%,主要原因系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04%,主要原因系应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8、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7.73%,主要原因系项目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87.66%,主要原因系收到合作项目保证金及相关款项所致。
10、应付债券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4.03%,主要原因系本期兑付部分债券所致。
11、营业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40.24%,营业成本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1.07%,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46.07%,主要原因系本期交付楼盘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12、销售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15.17%,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售楼盘较多,营销推广相应增加所致。
13、管理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97.51%,主要原因系本期开发项目增加,项目人员增多所致。
14、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2.20%,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合作项目财务资助利息冲减利息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128)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
4、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1)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子公司购买
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董事王久芳先生之配偶何雅萍女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荣安诚品园”商品房住宅一套,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717,986.00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何雅萍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何雅萍女士系公司董事王久芳先生的配偶、公司董事王丛玮先生的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何雅萍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荣安诚品园”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中路与薛家南路交汇处,规划用地面积7,476平方米,项目由1幢26层高层住宅、1幢13层写字楼及沿街商铺组成。
本次交易标的系“荣安诚品园”项目商品房住宅,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何雅萍女士作为公司内部员工家属,根据公司员工购房优惠政策,在该楼盘市场销售价格的基础上,还享受公司内部员工购房优惠。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自然人何雅萍女士与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其他普通购房者一致。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利影响。
七、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三位独立董事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3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温岭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本金不超过1.4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岭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荣安”)为开发温岭市CD010301-2地块的项目公司,“温岭荣安”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温岭荣安”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岭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22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59号806室
(4)法定代表人:余挺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鸿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8)关联情况:“温岭荣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温岭荣安”开发的温岭市CD010301-2地块面积为9,004平方米,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北路东侧,土地用途为城镇商住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5,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为开发鄞州区XX-01-05-e2、XX01-05-e4商住地块的项目公司,“投创荣安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投创荣安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6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4)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8)关联情况:“投创荣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投创荣安置业”所开发的鄞州区XX-01-05-e2、XX01-05-e4商住地块面积为48,586平方米, 项目坐落于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横山村,容积率均为1.8,项目区域自然环境优越,道路交通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担保事项三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港置业”)为开发集士港CX06-02-04a地块的项目公司,“荣港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荣港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按出资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港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荣港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2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
(8)关联情况:“荣港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荣港置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元: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荣港置业”开发的集士港CX06-02-04a地块面积为26,376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土地用途为住宅、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及其他商服,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于2019年年初开盘销售。
(四)担保事项四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因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本金不超过1.5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现因项目进展需要,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荣耀置业”的项目开发贷款追加提供本金不超过1.4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耀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荣耀置业”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追加提供担保后,公司拟共计为“荣耀置业”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3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长新路49号7129室
(4)法定代表人:蓝冬海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
(8)关联情况:“荣耀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荣耀置业”所开发的余姚2017-141地块面积为38,211 平方米,位于余姚市阳明街道北郊村,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周边自然环境优美,周边自然交通、市政及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该项目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五)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日常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预计担保对象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能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收益,被担保方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荣港置业”、“荣耀置业”分别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公司对其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荣港置业”、“荣耀置业”的其它股东方均按各自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8%。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3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2018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4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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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