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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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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敏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陆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止2018年9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1,083,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0%,最高成交价为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2,092,001.6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的2018-71号《关于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公司新增子公司注册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成立上海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邵建明;经营范围: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

  2018年9月3日,公司成立肇庆景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邵建明;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总裁权限范围内。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邵建明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4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周一)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海印互联网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海印互联网小贷100%股权。

  为促进公司在金融领域做大做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印互联网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7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8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5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两名,分别为李少菊、李胜敏。宋葆琛监事因公出差,委托李少菊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7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互联网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海印互联网小贷100%股权。

  (2)因海印互联网小贷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印互联网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

  2、审批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为3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注:公司2017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3,431,580,687.15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B514P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48号3楼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5月3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投资标的的财务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印互联网小贷总资产115,339,986.09元,总负债12,958,892.68元,净资产102,381,093.41元,实现营业收入5,724,313.5元,净利润2,381,093.41元,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海印互联网小贷总资产312,208,635.57元,总负债97,598,809.7元,净资产214,609,825.87元,实现营业收入28,748,285.85元,净利润12,228,732.47元(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规模,依托已有商圈商户资源与海量互联网用户规模的优势,利用互联网手段、云计算技术,充分发挥资本推动业务发展及资源整合的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审批无法获得通过的风险。

  2、政策风险

  互联网小额贷款行业可能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央行、银保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问题,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3、市场风险

  因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央行利率水平变化等市场因素可能使得海印互联网小贷的盈利能力、坏账率、利率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4、信用风险

  海印互联网小贷可能面临借款人偿还能力不足、恶意违约、信用欺诈等信用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协调和统一公司的金融业务,促进公司在金融领域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速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未来将对公司盈利水平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8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三)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四)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五)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七)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八)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属于合理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6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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