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应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为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建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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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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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寿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0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需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0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流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会计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0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0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