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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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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松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4000万元对云南迪晟稀土综合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占云南迪晟稀土综合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80%。

  由于云南迪晟公司环评报告书初步文本未获专家组论证通过,因此未取得环保许可证。环评工作能否通过是云南迪晟公司项目能否顺利开工的关键,也是公司能否顺利完成增资扩股的障碍之一,基于此,从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未划拨投资款项,未完成对云南迪晟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如果环评工作不能通过,不排除该项目终止的可能。截止报告日,云南迪晟增资扩股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法维莱远东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北京签订《合作备忘录》(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双方就合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步骤、双方责任、保密条款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根据备忘录的要求,北京全通达已于2018年1月5日在山东青岛市设立了名称为“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

  2018年1月16日,北京全通达与法维莱远东、青岛华铁法维莱三方签署了《关于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北京全通达与法维莱远东双方签署了《关于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上述协议签署后,且在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就该等协议项下的交易出具了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或批准(如该批准附加限制性条件,则北京全通达与法维莱远东已同意该等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北京全通达与法维莱远东拟向青岛华铁法维莱增资,青岛华铁法维莱拟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增至10000万元。北京全通达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100万元,法维莱远东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全通达将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法维莱远东将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同时青岛华铁法维莱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年5月7日,北京全通达与法维莱远东获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2018年8月28日,青岛华铁西屋法维莱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取得新营业执照,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北京全通达持有51%股权,法维莱远东持有49%股权。

  3、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8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目前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

  4、2018年7月19日,根据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北京永隆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共 490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未缴出资额零元人民币),以49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北京永隆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5、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与北京科英精益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英”)实际控制人唐佳共同签署了《重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科英100%的股权,并于2018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同日与北京科英实际控制人唐佳共同签署了《关于终止〈重组合作意向协议〉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意向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终止,且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

  (上述事项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拟收购北京科英精益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重组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6、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原董事长余炎祯先生、原董事会秘书关卓文先生、原财务总监郑重华先生、原副总裁刘国龙先生、陈伟奇先生、原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军先生均已辞职。

  公司于2018年9月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石松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预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预案》,选举石松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聘王颖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张璇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0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10月9日,公司已完成工商法人代表变更手续,法人代表变更为石松山先生。

  2018年10月12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补张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18-06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松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000,000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已三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比较熟悉,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基于双方相互之间的合作经历和了解,现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108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6)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署并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18-06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实际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潮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提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涉及的原激励对象及注销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本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及《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意按上述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4、 经与会监事签署并盖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权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1、2016 年 12 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参见公司2016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2、2016 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月5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4、2017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5名激励对象2,700万份股票期权。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月12日。独立董事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5、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接到激励对象提出的行权申请。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因激励对象余炎祯先生、关卓文先生、刘国龙先生、郑重华先生、陈伟奇先生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因此,按照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三、拟注销股票期权明细

  ■

  本次申请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000,000份,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比例为33.33%。

  四、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经营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审议程序

  1、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第8条“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本次公司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涉及的原激励对象及注销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按上述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对本次注销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并盖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18-06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2:3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108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法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108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108室

  (四)会议联系人:王颖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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