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7日,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