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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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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8-12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1天,将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南文化”变更为“ST中南”,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445”,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针对该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9日出具了《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及《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补充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核查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9月25日出具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之进展的补充承诺(二)》(以下简称“补充承诺(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做出补充承诺(二)至今已满1个月,已出具明确的解决方案及进度:

  (一)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方面

  2018年10月24日,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集团”)、陈少忠、中南文化、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方签订了《债务转移协议》,中南文化拟将其中 3.3亿元债务转移至中南重工集团名下,由中南重工集团承担清偿责任,以抵消中南重工集团对中南文化违规占用4.3亿元资金中的 3.3亿元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债务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0月23日,中南重工集团、陈少忠与江阴滨江扬子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江扬子企业管理”)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中南重工集团将其部分债权、部分股权转让给滨江扬子企业管理,转让总价为1亿元。协议生效后,滨江扬子企业管理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至转让方中南重工集团。中南重工集团、陈少忠在上述标的资产转让所得款1亿元到账后归还其占用中南文化的资金事项。

  上述3.3亿元债务转移事项尚需经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中南重工集团资产转让款1亿元已于2018年10月29日归还至中南文化。故控股股东中南重工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少忠已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剩余部分未能在其承诺的一个月期限内解决。

  (二)解决违规担保方面

  1、上市公司十大股东之一谢雄胜已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产生的或有债务。如法院支持谢雄胜的诉讼请求,则上市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公司监事会已向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各债权人发函,要求各债权人协商解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正在与部分担保债权人协商。

  3、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事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找到愿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对象。

  截至目前,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尚需法院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四)规定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10月31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1天,将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45”;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中南文化”变为“ST中南”;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尽快解除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积极按协议约定办理3.3亿元债务转移事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中南文化证券部

  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0510-869933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金山路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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