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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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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7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0月28日15:00 — 2018年10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60,679,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92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43,032,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02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7,647,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89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4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向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赵烨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赵烨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士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周士兵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徐泽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徐泽兵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饶育蕾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饶育蕾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金湘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金湘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爱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刘爱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叶文达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叶文达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02 选举黄露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0,67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黄露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荣    黄靖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7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治理,切实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向平先生、赵烨先生、金湘亮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向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2)饶育蕾女士、向平先生、刘爱明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饶育蕾女士担任召集人;

  (3)金湘亮先生、向平先生、刘爱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金湘亮担任召集人。

  (4)刘爱明先生、赵烨先生、饶育蕾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爱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向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龚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黄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展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7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黄新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8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月2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2018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1、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向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向平先生、赵烨先生、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

  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金湘亮先生、刘爱明先生

  2、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黄新军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文达女士、黄露华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黄新军先生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向平先生

  副总经理: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

  财务总监:龚静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

  黄然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18880

  传真:0731-88596393

  邮箱:ir@goke.com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4、证券事务代表:叶展先生

  叶展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箱:ir@goke.com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向平先生、赵烨先生、金湘亮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向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2、饶育蕾女士、向平先生、刘爱明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饶育蕾女士担任召集人;

  3、金湘亮先生、向平先生、刘爱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金湘亮担任召集人。

  4、刘爱明先生、赵烨先生、饶育蕾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爱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 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总经理陈若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若中先生及其配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若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若中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附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向平先生

  1971年7月出生。1995年至1997年,任网络报社华南版主编;1997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社深圳记者站站长;2000年至2004年,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社经营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就职于国科微,历任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向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向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向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7.42万股,通过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449.23万股,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约465.30万股。除此之外,向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赵烨先生

  1980年7月出生,材料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6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经理;2010年5月至2014年9月在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担任投资经理;2014年10月至今在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部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烨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赵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烨先生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周士兵先生

  1968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所自动控制专业。1994年8月至1995年6月,就职于深圳国兴微电子公司,担任工程师;1995年6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监;2009年8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长运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4年3月,加入国科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TO。

  周士兵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周士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14%的股权(截至公告日,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6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周士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徐泽兵先生

  1976年8月出生,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10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博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就职于国科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泽兵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徐泽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47%的股权(截至公告日,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6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徐泽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饶育蕾女士

  196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1988年至1994年,就职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至2000年任中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1997年至2005年,任中南大学金融系主任;2000年至今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饶育蕾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饶育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金湘亮先生

  1974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2004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以博士后身份从事科研工作;曾任湘潭大学教授;曾任湘潭大学微光电与系统集成湖南工程实验室主任;2015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省集成电路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现任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授、博导。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湘亮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金湘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爱明先生

  1971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任湖南省皮革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1996年3月至今就职于中南大学商学院,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13年8月至今在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起任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爱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刘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监事简历

  1、黄新军先生

  1980年12月出生,通信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5年5月至2008年5月,任日本芝测公司北京代表处工程师;2008年6月就职于国科微,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市场经理。

  黄新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黄新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11%的股权(截至公告日,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6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黄新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叶文达女士

  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任工银租赁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

  叶文达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叶文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文达女士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黄露华女士

  1983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2005年5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广东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助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湖南红星通程圣帝罗兰专柜店长;2010年4月就职于国科微,现任公司监事。

  黄露华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黄露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6%的股权(截至公告日,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6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黄露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龚静女士

  1975年11月出生,区域经济专业,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长沙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财务科科长;2008年10月就职于国科微,历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龚静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龚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76%的股权(截至公告日,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6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龚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黄然先生

  1985年6月出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1-2013年任浙江美福石化有限公司经营部采购主管;2013年2月起就职于国科微,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黄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然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长沙微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6%的股权(长沙微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17%的股权)。黄然先生不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人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是本公司现任监事,不存在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叶展先生

  男,叶展,男,1982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管理部、证券部工作,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华天酒店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起任国科微证券事务代表。

  叶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8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产品类型及目标市场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品类型由原来的单一广播电视系列芯片,发展成为汇集广播电视系列芯片、智能视频监控系列芯片、固态存储系列芯片及物联网系列芯片产品的四大类产品系列;目标市场也由原来单一的招标市场,发展成为面向招标市场、消费级市场、党政市场、行业级市场及特殊市场的全市场类型覆盖。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上述变化对财务及经营情况的影响,公司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情况,对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表所示:

  ■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入“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投资”;

  (6)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7)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影响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增加342.1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018 年10 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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