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0月17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10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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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10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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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