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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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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未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方先生及财务总监何峻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限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附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且将来亦不从事与西部证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当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西部证券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对西部证券带来不公平影响时,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愿放弃同西部证券的业务竞争。2、本公司不投资或控股任何业务与西部证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西部证券同等的业务或从事损害西部证券利益的活动,否则予以更换。4、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可能与西部证券存在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给予西部证券优先发展权。

  附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西部证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西部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西部证券造成的损害,本公司将向西部证券给予全额赔偿。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经营状况及各业务盈利情况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存在经营业绩随市场周期性变化发生大幅波动的可能,从而产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的风险,公司无法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年10月29日,会议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7名,其中监事亢伟女士、毋浩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尚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认为: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核季报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审议通过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

  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办公环境,树立公司市场形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评估价为依据,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

  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

  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租赁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购置的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作为公司总部(上海)办公场地,有利于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

  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年10月29日,本次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修订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提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徐朝晖女士、刘勇力先生、王毛安先生、赵辉先生回避表决。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及相关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的提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徐朝晖女士、刘勇力先生、王毛安先生、赵辉先生回避表决。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及相关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8年11月15日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

  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恒业”)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金茂五路以东,金茂一路以南,建设用地16111.39㎡(24.167亩)。拟建办公楼地上33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约139米,总建筑面积1119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085㎡,地下建筑面积33907㎡。公司计划年内与金泰恒业在西安签署项目联建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泰恒业100%股权,西部证券与金泰恒业联建办公楼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泰恒业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拥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32号,法定代表人马亚鹏先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412895856,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建筑科技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等。2015年,金泰恒业被评为 2014年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和2015最佳雇主奖;2017年被授予五星级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殊荣,“金泰恒业”被评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和“陕西省著名商标”。2017年金泰恒业营业收入21.74亿元,净利润2.16亿元,净资产14.39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泰恒业100%股权,公司与金泰恒业联建办公楼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2年10月23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西部证券在西安金融商务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办公楼的提案》,公司于2013年6月9日以7650万元人民币摘牌取得了西安浐灞生态区金茂五路以东、金茂一路以南24.167亩商务金融用地。公司目前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缴纳了项目建设城市配套费等,公司总计投入约1.3亿元。受2013年7月中央停建楼堂馆所的政策影响,项目自2014年暂停建设。根据公司与浐灞管委会签署的相关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公司仍未开工建设,项目土地将面临被强制收回的风险。

  三、联建方式的主要内容

  2013年公司曾委托金泰恒业代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项目,金泰恒业在项目规划、设计、报建和施工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鉴于金泰恒业具备房地产开发建设专业能力,熟悉项目运作,能够在较短时间开工,因此我公司拟与金泰恒业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项目。

  前期公司已就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项目与有关方面作了广泛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联建方式如下:

  (一)公司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评估值和前期已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为项目投资额,金泰恒业以后期项目建设的全部支出作为投资额。项目按照甲级写字楼标准建设,土建、安装及公共区域装修的投资概算约8亿元。

  (二)项目以西部证券作为名义建设主体,具体建设工作由金泰恒业负责完成。西部证券配合办理项目建设过程所需的文件资料和手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双方投资比例,通过以投资换房产的方式进行不动产权证的分割办理,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双方应确保项目于2018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竣工。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与金泰恒业协商签订项目联建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责权利。

  四、联建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联建的目的

  2013年3月6日公司与金泰恒业签订了项目代建协议,公司委托金泰恒业以代建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受2013年7月中央停建楼堂馆所政策影响,项目自2014年暂停建设。根据公司与浐灞管委会签署的相关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公司仍未开工建设,项目土地面临被强制收回的风险。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化解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被强制收回的风险,经公司与金泰恒业协商,双方决定联合建设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与独立建设相比,既能保证公司总部发展所需办公场所,又尽量减少公司资金支出,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条件,树立公司市场形象。

  2.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条件,树立公司市场形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的定价是否公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恒业”)购置的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约2.35万平方米房产,作为公司总部(上海)办公场地,年租金约6100万元,公司计划年内与金泰恒业在西安签署房产租赁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泰恒业100%股权,公司租赁金泰恒业购置的办公楼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泰恒业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拥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32号,法定代表人马亚鹏先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412895856,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建筑科技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等。2015年,金泰恒业被评为 2014年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和2015最佳雇主奖;2017年被授予五星级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殊荣,“金泰恒业”被评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和“陕西省著名商标”。2017年金泰恒业营业收入21.74亿元,净利润2.16亿元,净资产14.39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泰恒业100%股权,公司租赁金泰恒业购置的办公楼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区位

  公司租赁金泰恒业购置的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位于上海浦东前滩。上海浦东前滩由上海陆家嘴集团整体开发建设,“晶耀商务广场”项目由陆家嘴集团与美国铁狮门公司合作开发,是在前滩核心位置建成的集办公、商业、住宅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面35.7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建面19.9万平方米,零售建面6.3万平方米,高档住宅建面11万平方米。金泰恒业已与该项目的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办理了网签手续,并支付了约7亿元购房款,该房产将于2018年内交付使用。

  (二)交易标的情况简介

  “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是“晶耀商务广场”项目6栋甲级写字楼其中之一,建筑总高约70米,地上12层,1层大堂层高15米,标准层高4.5米,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该楼宇基础设施完备,通讯、供水、供电、地下停车设施齐全,配备双回路供电,6部电梯。楼宇位于耀体路以南,耀龙路以东,平家桥路以西,距陆家嘴金融区约10公里,位于黄浦江东岸,与上海东方体育中心隔街相望,西邻滨江公园,是地铁上盖物业,紧邻地铁6号线、8号线和11号线“东方体育中心站”;交通便利,距浦东和虹桥机场各约20公里;周边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经实地考察,公司认为“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各项条件较为理想,能够满足公司办公需要,经装饰改造后,能够迅速解决公司总部(上海)办公场地问题。金泰恒业房地产实力较强,以往与公司业务合作良好,租赁房产稳定性好。

  公司租赁“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用于公司总部(上海)办公场地,可实现公司总部上海各分公司、各部门、西部期货、西部利得基金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并在满足现有办公场地基础上,为业务发展预留空间。目前公司需租赁房产1.8万平方米,鉴于金泰恒业对“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约2.35万平方米整体出租,结合公司实际,除自用1.8万平方米外,剩余房产对外出租。

  三、租赁办公场地的定价依据

  在对上海市陆家嘴、世博园区、浦东前滩区域9处甲级写字楼市场租赁价格调研的基础上,公司与金泰恒业协商,“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租赁价格为7元/平方米/日,以上价格在市场公允价格范围内。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租期10年。首轮租期3年,首轮租赁价格7元/平方米/日。公司与金泰恒业每三年协商一次房租单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商定,随行就市。如遇租价上涨,上涨幅度最高不超过上一轮租价的8%。

  (二)首轮租赁价格7元/平方米/日,年租金(含车位租赁费)约6100万元,金泰恒业为公司提供出租车位35个,除公司自用15个外,其余对外出租,每个车位年租金为1.8万元。

  五、租赁办公场地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租赁办公场地的目的

  在上海浦东,公司总部现有部门和分支机构11个,包括上海第一、第二、第三分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固定收益部、研发中心、国际业务部、做市业务部、托管业务部、西部利得基金公司、西部期货公司(上海总部)。2011年至今,公司租赁上海国开行大厦作为办公场地,因该大厦已无房产可租,一些分支机构又相继租赁上海钻石交易中心、华润时代广场和世纪金融广场等场地,租赁房产合计约1.1万平方米,年租金约2800万元。由于公司租赁的办公场地较为分散,集中管理难度较大,运营成本高,租赁期限也不稳定。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人员增长,办公场地需求增加,现租房产缺乏拓展空间,公司总部(上海)现办公场地拥挤,人员密度大,公共区域配套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数次扩展上海办公场地,但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公司只能通过租赁房产解决办公场地问题。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前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出发,有利于公司总部(上海)集中统一管理,改善经营条件,树立公司市场形象。

  2.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便于集中统一管理,可改善公司经营条件,有利于树立公司市场形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的定价是否公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8-08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8、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9、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

  10、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1、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提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及相关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建西部证券总部办公楼的公告》。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的提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及相关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上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房产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题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9:00至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710004

  传真:029-87406259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韩丹  贾咏斐

  电  话:029-87406171

  传  真:029-87406259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3。

  2、投票简称:“西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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