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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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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2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能够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标的公司改制工作进度以及有权部门的核准意见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公司是否能够筹集足够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对本次交易能否成功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筹足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与相关方沟通,确认该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期间,根据与各相关机构沟通及论证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重组财务顾问同时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5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8】第7号)、《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01号)。根据函件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逐一落实,推进相关工作。为保障投资者各项权利,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的公司股权梳理工作基本完成,公司正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但因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以及大股东股份冻结仍未解除等不利因素影响,目前公司融资情况不达预期,导致对交易标的的确权、营利性改制工作以及中介机构核查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公司将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就本次交易方案、付款等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将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794,014,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691%,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1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1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1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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