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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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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8—09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9日,经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PROP上市公司查询系统获悉:2018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177 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24,700,000股,限售流通股57,026,137 股,合计为81,726,137股,轮候冻结。

  已质押被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84,500,000股,限售流通股52,000,000股,合计为136,500,000股,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16,874,877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80,8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8%;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81,726,1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9.10%;森工集团累计质押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13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60%。

  上述相关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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