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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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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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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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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46.45亿元,比年初降低10.82%;总负债478.82亿元,比年初降低18.38%;资产负债率为50.59%,比年初下降了4.69个百分点。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所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销量下降,对外信用销售减少所致;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应收新能源补贴增加所致;存货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增加所致;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新建厂房、建筑物等所致;预收款项余额减少,主要系预收经销商车款减少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预提应付薪酬减少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促销活动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取得从合营企业收到的现金分红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偿还债务和分配现金股利较去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6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长安汽车科技大楼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3人:董事周治平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张东军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谭晓生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庆文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卫新江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67)。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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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6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1人:监事张安国因公务出差,委托监事罗艳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6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8-6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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