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中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晓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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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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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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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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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因董事杨志强先生、严中华先生、王良先生、耿生民先生、姚斌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需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的日期
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上述通知要求列报公司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6日和2016年1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鑫众6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产,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截至2016年3月16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945,4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6%,成交均价约为15.43元/股。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截至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2020年12月30日止。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两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