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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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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至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2日

  7、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选举周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邓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程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贺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徐文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何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何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刘火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1、3、4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提案3、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中,提案2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提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提案4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提案2、3、4表决时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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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3、登记地点: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4、会议联系

  (1)联系人:贺梓修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传真号码:0752-3532698

  (4)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5)联系地址: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5、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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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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