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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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沟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未充分表达及体现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议案并取消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ZHU WEI(朱伟)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ZHU WEI(朱伟)先生提议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等待/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收到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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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3,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知”),并定于2018年11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取消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取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取消议案的原因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未充分表达及体现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议案并取消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ZHU WEI(朱伟)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股东现提请公司将下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提请增加《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本股东提议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调整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增加《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为了具体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等待/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三、调整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调整后)》。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ZHU WEI(朱伟)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9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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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年10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3)。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时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取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基本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调整后)》。
三、提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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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两个半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联系人:郑志新、汪文婷
电话:0573-82585880
传真:0573-82585881
邮编:314006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所示。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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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48
2、投票简称:“博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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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义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定价原则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同意公司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春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博创科技
股票代码:300548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伟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志新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公司邮政编码:314006
公司电话:0573-82585880
公司传真:0573-82585881
公司电子信箱:stock@broadex-tech.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调整后)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春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历任黑龙江省依安县计划委员会科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1月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7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收件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 话:0573-82585880
传 真:0573-82585881
邮政编码:3140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赵春光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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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